3月14日,港交所刊发《2021年上市委员会报告》,回顾上市委员会2021年的工作并展望2022年及以后的政策方向。- 优化首次公开招股(IPO)价格发现程序进行市场咨询;
- 因应IPO结算程序变动和配合证监会有关簿记建档及配售的操守准则与「兼任保荐人」制度而对《上市规则》作出相应修订;
2021年,上市委员会审理了119份上市申请,拒绝1宗上市申请2021年,上市委员会审理了119份上市申请,较2020年少21%,并拒绝了1宗上市申请。纪律行动方面,去年上市科处理及上市委员会完成审理的36宗纪律个案中,有35宗涉及公开制裁。此外,遭到制裁的董事人数大幅飙升,去年合共达185人,按年大增超过两倍,当中执行董事占100人,独立董事69人,非执行董事16人。年内港交所就香港推行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上市机制刊发咨询总结,确保在适当投资者保障下为发行人及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联交所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紧密协作,新机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联交所已收到多份申请,预计香港首家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将于今年三月底前上市。气候措施方面,联交所将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小组(TCFD)的多个主要建议纳入了ESG汇报规定后,于2021年11月刊发了《气候信息披露指引》。此外,年内于香港交易所上市的绿色、社会责任及可持续发展债券数目亦增加至95只,集资额逾2,800亿元。2020年为18只,集资额670亿元。联交所亦于2021年12月修订了《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进一步提升香港上市发行人的企业管治标准,尤其是在企业文化、董事独立性及多元化方面。联交所亦修订了《上市规则》,不再接受发行人董事会只有单一性别的成员,并要求发行人制定董事会成员性别多元化的可量化目标及时间表。上市委员会主席白礼仁表示:“过去一年我们的各项措施提升了联交所旗下市场的实力和声誉,进一步增强竞争力。今年,我们会检视现行的首次公开招股资格规定中,一些会令某些来自专业科技行业的申请人因未能通过相关资格测试而难以在主板上市集资的有关规定,例如未有盈利但需要资金进行研发的公司。我们亦会研究致力提升ESG标准及气候披露、优化首次公开招股价格发现程序的效率的相关建议,并刊发股份计划的咨询总结。”